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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行指委办函〔2017〕5号
来源:未知 作者:冶金学会 时间:2017-03-04 11:50
  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行指委办函〔2017〕5号
 
 
关于《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》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修(制)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
 
各行业(专业类)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、《标准》修(制)订工作综合组、有关单位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〈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〉修(制)订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函〔2016〕46号)要求,现就《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修(制)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• 修(制)订范围
    以2015年教育部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(专科)专业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为依据,对《目录》保留专业现行《标准》进行修订,对《目录》其它专业进行《标准》研制。
  • 任务分工
    1.我办承担《标准》修(制)订具体组织实施工作。负责组建《标准》修(制)订工作综合组,承担综合组秘书处工作;负责组织协调各行业(专业)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(以下简称行指委)开展《标准》修(制)订工作;组织《标准》的汇总、审议等工作。
    2.《标准》修(制)订工作综合组负责研究制订《标准》内容体例框架、调研工作要求;指导各行指委进行《标准》修(制)订工作(综合组成员分工见附件1);提出并参与研究解决《标准》修(制)订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;参加《标准》的审议、终审工作。
    3.各行指委负责组建《标准》修(制)订行业工作组和《标准》修(制)订各专业专家组;负责拟定本行指委所承担的《标准》修(制)订工作方案;负责组织协调各专业专家组开展相关专业《标准》的修(制)订工作;负责本行指委所承担的《标准》的内审和送审。
  • 工作要求
  1. 注重统筹兼顾。《标准》修(制)订工作要处理好现实性与前瞻性的关系;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;学术性与教学性的关系;高职与中职和本科既要层次分明,又要考虑衔接的关系。努力做到在满足需求前提下,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关系。
  2. 体现产教联动机制。《标准》修(制)订工作要注意教育与产业、学校与企业、专业与职业、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有机对接,以职业领域或技术领域的实际需求为修(制)订专业教学标准的主要依据。
  3. 认真组织调研。行指委组建的各专业《标准》修(制)订专家组,要认真落实面向高等职业学校、行业企业、毕业生的调研,做好专业素质要求、知识结构要求和职业能力要求的分析,形成调研报告。(具体要求见附件2)
  4. 参照体例框架及编写要求。参照执行《标准》的体例框架及编写要求,结合基本要求和本专业的特点,既体现科学性、规范性,又突出本专业的特色。(具体要求见附件3)
  5. 保障工作质量与进度。综合组、各行指委工作组,要严格按照《标准》修(制)订的工作原则和工作步骤开展工作,确保《标准》修(制)订工作的质量和时间进度。
  • 时间安排
1.工作准备。2017年2月,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〈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〉修(制)订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函〔2016〕46号)精神,成立《标准》修(制)订工作综合组,研究制定《标准》的体例框架及编写要求、《标准》修(制)订调研工作要求,制订综合组工作方案,为全面启动专业教学标准修(制)订工作做好前期准备。
2.确定开发批次。2017年3月,各行指委成立《标准》修(制)订行业工作组;综合组秘书处根据各行业工作组对照《目录》申报的分两批修(制)订计划,确定两批次各行指委的修(制)订任务。
3.部署启动。2017年3月,召开《标准》修(制)订工作启动会,明确任务要求,正式开展第一批次《标准》修(制)订工作。(首批《标准》研制计划见附件4)
4.成立专业《标准》修(制)订专家组。2017年4月,各行指委根据《标准》修(制)订计划,组建专业《标准》研制专家组,制订具体工作方案,并向综合组秘书处报备。
5.组织培训。2017年4月,综合组秘书处组织第一批次《标准》修(制)订参与人员培训,统一要求,明确任务,确保质量。
6.调研、起草、内部审定。2017年4月—2017年9月,各行业工作组根据工作方案和调研要求,组织开展相关调研、修订、起草和内部审定工作。形成调研报告、《标准》草稿,各行业工作组分头组织内审会,形成送审稿。综合组对口指导专家参与相关研讨会和内审会,及时发现并提出需要研究解决《标准》修(制)订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。
7.审定验收。2017年10—11月,各行业工作组向综合组秘书处申请审定验收第一批次《标准》送审稿。综合组秘书处组织评审会议,进行评审验收。送审稿需要修改的,向相关行业工作组反馈修改意见,完成修改后再审验收。
8.发布。经审定验收通过的《标准》,报教育部按程序审批后印发实施。
第二批次《标准》的修(制)订工作,2017年11月正式启动。
五、其他
综合组专家要提高认识,安排好时间,确保履责到位;各行指委要加强领导、组织与协调,调动有效资源,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。
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此项工作,并为本单位参与《标准》修(制)订工作的专家提供便利条件。
在《标准》修(制)订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,请及时与我办联系。
联系人:高长江  苗林波  胡泊
联系电话:57519531、57519078
    电子邮箱:hangban@crtvu.edu.cn。
 
    附件:1.高职专业教学标准修(制)订综合组专家分工表
          2.专业教学标准研制调研工作要求
          3.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体例框架及编写要求
          4.第一批次《标准》修(制)订专业及负责行指委
 
 
 
教育部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办公室
      2017年3月16日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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